京教高[2010]7号
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、独立设置成人高等学校:
为进一步深化北京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改革,加强专业建设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,适应北京地区产业布局与结构调整需要,优化专业结构,促进成人高等教育专业建设、人才培养与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结合。根据市教委、市财政局《关于实施北京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》(京教高〔2008〕1号)及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管理 提高教育质量的意见》(京教高〔2008〕23号)文件精神,按照北京市成人高等教育新增设专业相关规定,在学校申报基础上,经北京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,现将2010年度北京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新增设专业予以公布(见附件)。
各高等学校要根据社会需求和专业教学条件,采取措施,把专业结构调整作为学校专业建设的重要内容,总结专业建设经验,加强对新增设专业的管理,推进教学改革,切实提高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质量。
附件:2010年度北京市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新增设专业
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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