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现在的位置: 8信息中心8通知栏
关于开展“2008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视频摄制技术评比”活动的通知
  

  为了促进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视频摄制技术的提高,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,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决定开展“2008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视频摄制技术评比”活动。现在开始作品征集,望广大中小学教师及区县信息中心视频工作者积极参加。

  本次评比分为专题类、精彩一节课类、校园电视节目类、摄影类、教育电视制作论文类、教育电视展播参展作品类共六大类。

  专题类:
  设一等奖5名,二等奖10名,三等奖30名,优秀奖若干。
  片长要求:5—20分钟。

  精彩一节课类:
  设一等奖5名,二等奖10名,三等奖30名,优秀奖若干。
  内容包括:a、 5分钟能完整反映一个教学过程的课堂实录片断(非集锦);b、完整的课堂实录片。

  校园电视节目类
  设一等奖5名,二等奖10名,三等奖30名,优秀奖若干。
  须为在校园电视台播出的具有完整的栏目设置、节目主持的一档节目。
  片长要求:20—60分钟

  摄影类
  设一等奖5名,二等奖10名,三等奖30名,优秀奖若干。
  题材为与教育、教学活动有关的艺术摄影作品。
  照片大小不得低于1兆

  教育电视制作论文类、教育电视展播参展作品类另见通知。

  送交作品要求:1、媒介形式:DVD光盘或VCD光盘(视频作品须为非数据格式)。
         2、申报表(电子版及纸张版各一份)
         3、各区县信息中心须提交本区县作品详细清单。

  作品征集办法:专题类、精彩一节课类、校园电视节目类、摄影类由各区县信息中心负责本区县的作品征集活动,每类作品各评出5件送交市信息中心。(教育电视制作论文类、教育电视展播参展作品类征集办法另见通知。)

  作品征集截止日期:
  专题类、精彩一节课类、校园电视节目类、摄影类截止日期为2008年10月26日
  教育电视制作论文类、教育电视展播参展作品类另见通知。

  报名费:每件作品人民币五十元。

  联系人:音像制作部   齐永刚  66521566转316

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  
北京市中小学教育电视专业委员会
2008年6月

  附件一 2007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视频摄制技术评比评分标准

  附件二 专题类申报表

 

 
版权所有: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  技术支持:北京教育信息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