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门介绍
公  告
影视作品
设  备
专  题
影视艺术展览
 
  1、负责《教育之窗》节目的制作工作;
  2、面向全市教育系统,承担教育影视节目的制作、开发和推广工作
  3、负责摄制棚、录音棚及有关设备的运营及维护工作;
  4、配合音像制作部完成上级及中心交办的拍摄制作任务;
  5、为教委及中心提供视频资源数字化处理服务;
  6、完成创收任务;
  7、完成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关于开展“2008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视频摄制技术评比”活动的通知
关于开展“纪念首都电化教育工作五十年”教育电视制作论文征集活动的通知
关于开展“纪念首都电化教育工作五十年” 教育电视片展播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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